招标文件的修改7.1在投标截止期前,招标人由于各种原因,不管是其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,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。7.2补充通知将采用邮箱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,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。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及时向招标人确认,否则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。7.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澄清、修改、补充等内容,并编制投标文件,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。三、投标文件的编制第8 条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8.1投标书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。8.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,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。第9 条投标文件的组成9.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由技术标、商务标组成,需制作电子版标书(盖章版PDF文件或扫描文件),电子文档中报价单及工程量清单必须采用EXCEL文件格式,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格式,报价部份电子文档可供编辑,各类电子文档均不得加设密码,并按规定时间回标。如有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应